101年考試科目:
試別 |
類科組 |
考試科目 |
外 |
1.英文組 |
1. 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 |
國 |
1.英文組 |
1. 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 |
國際經貿法律組 |
1. 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 |
|
外交行政人員 |
1. 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 |
評分要點:
1. 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之配分如下:作文佔60%、公文佔20%、測驗佔 20%。
2. 試題題型:第一試筆試應試科目除國文、英文與外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 混合式試題外,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;其中「外國文」之「特種語文」部份 採申論式試題,「基礎英文」部份採測驗式試題。
成績計算:
1. 第一試成績計算:外國文、外語口試二科平均成績佔第一試總成績40%,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佔第一試總成績60%。
2. 總成績之計算:第一試佔80%,第二試佔20%,合併計算總成績後,擇優錄取。第二試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,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,仍不予錄取。
3. 報考英文組、國際經貿法律組以外各組者,外國文分數比重,特種語文佔75%,基礎英文佔25%。
4. 外國文成績不滿50分或外語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,不予錄取。
5. 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,不予錄取。
最強的外交特考輔考,就交給榜單來證明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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