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推展專利、商標審查,執行智慧財產權保護業務之用人需要而舉辦。設有二等考試及三等考試,各等別考試均分二試舉行,第一試為筆試,第二試為個別口試; 工作內容為:專利案件(發明、新型、新式樣等專利案件)之審查、再審查、舉發、撤銷、消滅、行政救濟及專利權之管理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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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景美考試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